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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6  点击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20、21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9月20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1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
  (一)201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4年6月9日—6月18日,报名网址:www.njrsks.net。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4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照片审核后,于2014年6月16日—6月20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打印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的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终审结果出来后将及时放在网站的“报名情况查询”中,请务必关注。
  (三)现场资格初审后考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下午4点。
  初审合格后请将材料送交至三楼收表处。初审合格材料将由省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将放在本网站“报名情况查询”中供考生查询,务请考生及时关注。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4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10元报名费将不再退回。
  (三)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打印出的报名表条形码上方有档案号的考生,即为老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费用及准考证打印: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14年9月15日—9月19日期间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2014年9月15日—9月19日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33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联系电话
  报考资格咨询:68788219(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审查)
  考务咨询电话:83151200 (网络操作、照片审核)

报名必看信息及网上报名入口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PS:详情请查询南京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jrsk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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