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大气管控40条”后,市建委迅速启动全市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12日下午,市建委召开市、区两级动员部署会,宣贯实施方案,列出治理清单,明确工作标准,确保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打赢蓝天保卫战。
“大气管控40条”中涉及市建委的,包括提升工地管理标准、落实工地智慧监管、开展裸土覆盖专项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涉VOCs排放作业错峰生产、使用低挥发性涂料等6个方面12项工作。市建委逐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整理成18项具体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形成《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市建委质安处副处长李琍介绍,实施方案与过去相比有几个升级变化。例如,工地“五达标一公示”制度此次升级为“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即:围挡、道路硬化、冲洗平台、清扫保洁、裸土覆盖、工程机械、油品、运输车辆八达标;签订承诺书,承诺使用合格油品、承诺严格控制扬尘;工地须有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
实施方案还专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挖掘机、起重机等)的使用情况提出监管要求。今后施工现场将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涉VOCs排放专项治理,首次提出,大中型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沥青铺设作业的喷涂、油漆等涉VOCs排放作业实行错峰施工,在8点至18点之间不得开展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同时,我市还将全面推广更环保的水性建筑涂料。
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市建委早在3月份就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建设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并实施每月一次的常态化检查。全市1874个房建市政建筑工程扬尘巡查达标率,已由3月份的79%上升到目前的95%。全市超过40%的建设工地率先实现了“智慧化监管”。目前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正在升级完善之中,下一步建设部门将全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让扬尘污染无处遁形。
从本月开始,市建委将采取一系列行动,以更大力度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举措。8月至9月,配合生态环保部门对工地油品进行检测,对不合规油品进行整改。11月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登记工作完成后,一旦再发现没有环保标识的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核减建筑企业信用分。在工地巡查方面,充分利用智慧平台强化随机抽查,每周检查比例不少于80%,其中出土工地检查比例100%。对未按标准接入智慧平台的工地,加大现场抽查频次。对紫东地区特别是核心区工地加强巡查督查,每周形成检查报告。
8月至9月,市建委相关监督部门将对涉VOCs排放作业工序的工地制定错峰施工方案。每周开展3次专项检查,对违规施工工地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纳入信用考核。同时,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筑工程涂料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拒不整改的,核减建筑企业信用分。今后,市政工程、房屋建设、维修和装修工程全部采用水性建筑涂料,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
实施方案即日起至年底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执行。市建委将组成巡查小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建设工程工地进行随机检查。对违反“大气管控40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管部门将加大惩戒力度,记入不良信用,取消文明工地参评资格,实施红黄牌警示。必要时会同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夜间施工许可和渣土外运,形成高压态势。
打赢蓝天保卫战需要全社会的监督和参与,市民可通过12345热线或市建委网站“来信办理”等途径投诉。市民反映的问题,建设部门将从快核实查处。